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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75508320-11_A/2013-0329001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3/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力扬塑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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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公布了通过201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名单,河东区力扬塑业有限公司通过认定,截至目前,河东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6家。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优惠税率,税率降低10个百分点,税额减少40%。这一优惠政策极大地刺激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激发创新活力,不断开发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审核/崔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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