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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0325004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3/2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交警大队全力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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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以来,沂南县交警大队注重春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贯穿始终,结合道路交通实际与季节特点,适时调整工作部署,筑牢宣传教育防线,扎实做好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全面掀起春季交通宣传攻势。 一是以公共场所为载体。大队组织宣教民警走进长途汽车站、商业街、停车场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通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点、出动交通安全宣传车、办事故案例展示板、现场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让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贴近群众、进入群众生活、走进千家万户,让广大交通参与者随时受到教育。 二是以路面管理为载体。大队切实要求各中队执勤民警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时实现处罚与教育并重,充分利用巡逻执勤、检查站咨询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民警在纠正违法时坚持做到纠正一起违法,宣传一次交通安全,让违法司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时时提醒驾驶员安全行车,从而让广大驾驶员自觉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意识。 三是以窗口服务为载体。大队在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科、违法处理室等窗口部门,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悬挂交通安全宣传图等形式,让前来办业务的群众置身于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中,对违法当事人来接受处理之机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使每一名当事人都受到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四是以中小学校为载体。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校园,进一步加强在校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浅出地为中小学生讲解走路、骑车、乘车等方面的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在宣传中动员学生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影响整个家庭乃至社会,树立社会交通文明的新风尚。 五是以农村为载体。大队把对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放在重要位置,积极组织宣传民警深入到百姓的窗前屋下、田间地头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联合派出所利用流动交通安全宣传车走村窜户地播放交通安全警示光盘,采取与村民座谈、展示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群众交通安全常识,提高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能力。 六是以新闻媒体为载体。大队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配合。同时,针对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交通安全宣传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宣传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农用车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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