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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62675-02_gzdt_/2013-0624001 发布机构 沂水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3/06/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沂水县食药监局严把“四关” 保障群众夏季用药安全
沂水县食药监局严把“四关” 保障群众夏季用药安全

随着夏季的到来,天气炎热、潮湿多雨,部分夏季用量大,以及需阴凉、冷藏、冷冻储存和运输的品种存在较高的质量安全风险。为保障高温季节群众用药安全,沂水县食药监局严把“四关”,保障群众夏季用药安全。

一是严把药品购销渠道合法关。要求涉药单位规范药品购销行为,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等非法行为,防止问题药品在市场流通。

二是严把药品质量养护关。要求涉药单位加强对药品质量养护,重点对夏季常用药品、低温储存等有特殊储藏要求的药品及中药饮片等进行养护,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温湿度条件存放药品,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三是严把责任自律意识关。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以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为契机,督促药品批发企业配备能接受药品监管部门温湿度在线监管的设施设备,并按照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严格控制药品储运温湿度条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四是严把市场药品安全关。加大药品市场监管、稽查和抽检力度,对达不到药品储存条件要求的强化监督抽检力度,实现药品市场无缝监管,有效净化了药品市场,确保了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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