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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3-0613001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6/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人社局千方百计提供人才智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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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社局立足人口大县、每年高校毕业生相对较多的实际,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服务就业、促进就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的原则,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民生工程的首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年底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受就业服务;宣传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新政策、新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应征入伍,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进一步转变毕业生的就业观念。 加强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实施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制定并下发《沂水县人社局关于建立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的实施意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单位需求、双向选择、市场化配置毕业生资源的原则,努力做好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为大学生的充分就业提供了机会。 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人才网”的主渠道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以“会员制”和举办不同层面的专场交流会等多种形式逐步扩大人力资源市场的规模和影响力。同时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人才市场,搭建便捷的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 实施好“三支一扶”项目,实现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注重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服务,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调服务单位积极做好生活安置等细节问题;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了专门的人才库,档案单独存放在人才中心免费进行管理,党团关系全部转移到服务单位进行管理。自2006年开始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以来,累计共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182名。 实施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创业带动就业。搞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与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严格按照《关于实施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意见》、《山东省实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目前全县已分别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各一处。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积极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鼓励各企业积极吸纳特困毕业生就业;落实好创业扶持资金、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结合沂蒙革命老区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的有关规定,积极申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专项经费,提高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等费用的补贴标准,进一步落实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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