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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2145228X-02_gzdt_/2014-0430002 发布机构 莒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4/3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莒南县切实加强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莒南县切实加强文化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切实保障文化市场管理系统的安全稳定。该县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宗旨,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稳定。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夯实监管基础。召开了全县执法人员工作会议,要求树立“一日无为、三日不安”的进取思想,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节奏,做到安全工作件件有落实;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一定要把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作为维护文化市场管理系统安全稳定的一项重点任务抓紧抓好抓实,彻底清除安全隐患。

二、加大检查立足重点,确保工作效果。一是全时段监控互联网营业场所。利用“净网先锋”、绿坝等网络管理和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对上网信息实时监控、上网环境全方位视频监控,有效监控网吧的营业环境,大大提高了网吧监管效能,切实增强了文化市场的执法能力和网络监控能力。二是全力治理娱乐场所。开展娱乐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重点检查娱乐经营场所的应急预案、安全生产责任书、疏散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灯、易燃易爆物品、灭火器、消防栓、用电线路、戒烟标志等内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单位以及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将现场指出并责令限期改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全场监管演出市场。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特别是乡镇大集、商铺宣传的临时性演出,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强化对营业性演出现场监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三、加强宣传强化自律,做好安全自查与排查工作

各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在排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通过向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文化市场所有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关措自觉、严格加强自身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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