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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515X-02_gzdt_/2014-1117002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1/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房管局多措并举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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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郯城县房管局以“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坚持正面引导与强化监管并举,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努力开拓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截至目前,郯城县物业服务企业已达18家,管理小区面积100余万平方米。 一是推进诚信建设,整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日常投诉多的企业加大清理和整顿力度,积极大力开展诚信和职业道德教育,以信用档案系统为载体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对12345的所有承办单,经落实确实属于物业企业责任的,一律作为信用档案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投诉较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物业企业,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依据资质管理办法进行查处整顿,直至降低资质或吊销资质处理。二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业主是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业主自律意识,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是搞好物业管理的基础。为此,不断加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充分发挥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增强业主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完善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条款,将业主履行交费义务和制约措施纳入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 三是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好《临沂市住宅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与物价部门联合,按照省里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和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收费办法的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到物业收费公开透明,质价相符,解决好物业服务收费不规范的问题,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 四是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物业管理重在服务,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馈的情况,物业方面的投诉数量占相当大的比重,为此,要求物业企业要转变服务理念,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坚决杜绝以管理代服务的工作态度,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与业主、业主委员会建立起“鱼水”关系,提高业主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满意度。 五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等政策的宣传,帮助广大业主树立 “花钱买服务”的消费意识,增强业主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主人翁意识,为物业服务年活动的扎实开展,培育良好的群众基础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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