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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5-0918002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9/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五确保”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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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城区火灾多发,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五措并举做到“五确保”,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面对近期严峻的消防安全形势,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集街道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研究工作,集思广益,强化消防安全工作。9月10日,街道召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动员(培训)会议,邀请临沂社安防火中心和县消防大队专业人员对街道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派出所所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自然村负责人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同时,街道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成立了由街道安监办牵头,以县消防大队、各派出所消防监督人员为主导力量的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突出整治重点,确保不留死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全街道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一般以上单位、各物业管理公司、“三合一”建筑场所及“九小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是否擅自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和“三合一”现象,对夜间营业的商场、旅馆、洗浴、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实施夜间消防安全检查。 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形成合力。县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和安监办等部门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工作组,联动合一,对辖区内涉及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清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如实记录并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九小场所”移送公安派出所,属县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大队安排监督人员具体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并依法查处。各部门明确职责,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明确时间期限,确保有序推进。街道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从9月10日开始,至9月25日结束,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建档汇总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制定详细的消防自查自纠方案,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开展彻底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阶段,组织联合集中整治工作组,对辖区内涉及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提高监督执法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不到位的隐患,下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完成,确保检查一处单位,消除多处隐患,保护一方平安。建档汇总阶段,对不能当场完成整改的或难以整改完成的隐患,统一汇总到街道安监办。同时,根据监管职责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期限,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严把安全关口,确保整改到位。活动开展中,街村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细致的开展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切实加强对火灾高发时段、防范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监控,确保检查一处、严把一处安全关。提高检查标准,全面排查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社会单位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确保消除全部安全隐患。 截至目前,各单位自查自纠已完成,联合集中整治工作组已展开全面检查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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