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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675508320-02_gzdt_/2014-0703010 | 发布机构 | 河东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河东区为五处文物保护单位树立文物保护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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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强力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近日,河东区文广新局投入5万余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泉上屯遗址、祝丘故城遗址、凤凰岭遗址,区级级文物保护单位大范庄遗址、分金台遗址等5处文物保护单位树立了文物保护标志碑。 文物保护标志碑为大理石雕刻,高约1.8米,宽约1.2米,正面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日期,背面为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保护范围和设立日期,不仅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更进一步增强了全民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营造了文物保护工作良好社会氛围。 截至目前,全区共树立文物保护标志碑11座,圆满完成了全区范围内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碑的树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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