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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65729-02_gzdt_/2015-0113008 | 发布机构 | 蒙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1/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蒙阴县出台《蒙阴县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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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蒙阴县出台了《蒙阴县供销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提出总的目标是: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初步建立起相互贯通、高效运作、县乡村一体化的新型合作运行体系,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16年,组建专业或区域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个,完成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已成立的果品、蔬菜、养殖产销合作社联合社较好发挥作用,完成规模化服务面积20万亩;对接上级社为农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与市农产品交易中心合作,扩大农产品电子商务业务量;规范完善日用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积极培育扶持壮大日用品、农资配送骨干企业,协调引进实力较强的日用品配送公司,提升日用品市场运作水平;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3处,提升冷链物流设施运营能力;设立农民信用合作社4家,适时成立县农民信用互助社联合社。 《实施方案》提出主要任务是:加快机制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优势;创新服务规模化模式,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在成为农村流通主导力量上取得新突破;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创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新型合作金融服务体系。 为保障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该县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蒙阴县供销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改革顺利实施。建立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县财政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村社共建、基层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建设。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国土、住建等部门加大土地、政策等支持,对“村社共建”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项目建设用地给予倾斜,凡是涉及拆迁或占用供销社资产的,按照原有规模、性质予以回迁和重建或“拆一补一”的政策给予补偿。供销社资产拆迁形成的政府收益优先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和项目建设。强化涉农政策支持,对供销社开展规模化服务的片区,优先安排土地综合整治、水利设施配套、田间林网建设、高产模式推广等项目。加强供销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优化干部职工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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