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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2145228X-02_gzdt_/2014-0521002 发布机构 莒南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5/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莒南县扎实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
莒南县扎实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

在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工作中,莒南县价格认证中心通过规范鉴证流程,严谨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涉案财物价格鉴证,做到及时、准确、公正的完成每一起价格鉴定,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彰显正能量。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价格鉴证工作更是如此。莒南县通过科学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刑事诉讼法》、《价格鉴定行为规范》等业务知识,促进了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开阔新思路,深刻领会“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重要性,牢牢抓住工作主动权,进一步提升了科室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规范鉴证流程,规避鉴证风险。“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通过进一步梳理鉴证流程图及鉴证风险点等知识,强化人人牢固树立遵法意识及风险意识,筑牢依法进行价格鉴证的底线。一是严格执行《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和《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对价格鉴证程序和方法牢记在心;二是严格按照鉴证程序,每执行一步价格鉴证工作,都做到有价可依,有价可查,形成一套完整牢固的价格证据链;三是实行“阳光鉴证”,中心的大小案件,一律进行集体审议,把价格鉴证流程、结果摆在明处,提前预防价格鉴证的偏向性。

三、严谨工作作风,站立天平中央。“公生明,偏生暗”。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洁案例分析教育,并不定期进行人际交往教育,以“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等名言进行自我提醒、自我警示。加强依法公平鉴证的透明案,价格鉴证始终站立在天平的中央,实现价格鉴证结果零差错,进一步提高我中心在司法机关中的公信力。

2014年1至4月份,莒南县价格认证中心凭着优良的工作作风,过硬的业务知识、公正廉洁的纪律,共办理公安系统委托价格鉴证案件78起,鉴定金额165万余元,办理法院系统委托案件35起,鉴定金额655万余元,鉴定业务量同比增加48%,提高了我中心在莒南县司法机关中的公信力,得到了莒南县司法机关的高度认可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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