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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7-0907002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9/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以“四突出”为抓手 做好农村普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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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扎实做好农村普法工作,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四突出”,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一)突出工作重点。在普法对象上,突出中小学校师生、农村基层干部等重点对象,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及广大师生和农村基层干部的辐射引领作用;在普法内容上,结合群众的生活工作实际,重点宣传《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内容,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普法方式上,积极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农村普法形式。 (二)突出骨干力量。把各镇街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法庭、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中小学教师、村“两委”干部这一批力量作为骨干整合起来,形成覆盖全县农村的普法网络,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发挥各自作用,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真正实现“法律进村”。 (三)突出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现代化的宣传工具把法律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通过各村农村法律书屋,充实完善法律书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有关法律资料。利用各村居、社区的墙报、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传单等形式经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使广大农民在潜移默化中深受教育。 (四)突出阵地建设。一是选拔政治、业务素质较高的专业法律人才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办法治讲座,深入农村巡回宣讲相关法律知识,保证基层普法宣传教育有充足的理论队伍和师资力量。二是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选配和法律知识培训,强化校园普法工作,让青少年学生把法律知识带进千家万户,保障农村普法工作不留死角。三是开展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保障普法前沿阵地有一支懂法律、会宣讲、强有力的宣传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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