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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K2145228X-02_gzdt_/2018-0212001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2/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开展“食安护佳节”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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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舌尖上的安全”,从1月下旬起,莒南县组织开展了“食安护佳节”执法检查活动。 一是周密安排检查行动。抽调稽查大队、各监管科室、基层所执法骨干组成三个执法小组,对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批发部)、供餐单位(年夜饭)、及医疗器械使用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药安全违法行为。 二是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在对食品生产企业检查中,严查原料来源、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等方面,杜绝企业出现在生产中滥用添加剂、违规生产“早产”食品等现象,同时要求企业做好自查工作。 三是严查流通餐饮环节。执法人员对供餐单位(年夜饭)、企业食堂开展检查,保障公众就餐安全;对商超、批发部和城乡结合部零售食品经营业户进行检查。 四是严查药械经营行为。对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方面,严查药械购进渠道、验收记录、销售记录、销毁记录、许可核准的经营范围、购进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督促企业自查,保障药械质量安全可控。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83家,发现主要问题包括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等,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1份,立案调查24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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