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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228977-10_C/2015-0407002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沂工业园区强化监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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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企业监管。加强对化工、机械制造等重点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与涉水企业签订《水环境保护责任书》,下达污水限排通知书,确保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水排放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予以停业、关闭。截至目前,已清理辖区内养殖厂及畜禽养殖户5家,转产15家,清理河岸直排厕所5个。二是加大治理力度。在辖区内所有燃煤企业发放区政府《关于对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并签订责任书。现已清理、关停黑烟囱企业10家,取缔土小企业7家、污染企业15家。将沟渠汪塘和园林绿化约100余万平方米纳入环卫一体化工作,对工业园区主干道每天两次进行洒水作业。三是进行定期检测。制定《临沂工业园区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对园区辖区范围内的公共水域定期检测,对超标排放的企业根据《补偿办法》收取相应的生态补偿金。现已检测公共水域20余次,收取企业水环境生态补偿金3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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