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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228977-02_gzdt_/2014-0718006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07/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四加强”治理城市扬尘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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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建筑企业管理。要求建筑企业进行工程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要单独计列扬尘防护费用。同时,建设管理部门还将扬尘控制情况还将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作为企业再次招投标的重要依据。防尘不力的建筑企业,不准其进行招投标并清除出本地建筑市场。 加强施工现场检查。确保施工工地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物料篷盖率、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全达“100%”。建筑工地所有出入口要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防尘督查人员将通过视频随时检查工地的防尘情况。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在建工程一律禁止工地现场搅拌砂浆,以有效抑制扬尘。 加强拆迁工地等综合防治措施。要求拆迁工地严格落实围挡、洒水、覆盖、冲洗、密闭等防尘规定,达不到要求的禁止拆迁作业;城区道路也将加大机械清扫、洒水降尘和冲洗除尘频次,今年城市建成区主车道的机械清扫率要升至70%以上;此外,今年兰山区继续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实施以绿抑尘。 加强城区燃煤锅炉整治。今年将加大主城区燃煤锅炉的整治力度,兰山、金雀山、银雀山3个街道办事处的共54座10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在今年10月30日前,将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改造或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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