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67986-02_gzdt_/2017-0503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7/05/0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把好“三关”积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
|
|
|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部署。平邑县立足自身实际,开拓创新,针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领域存在的审查机制运行不畅、审查力量及能力比较薄弱文件备案监督力度亟待加大等一系列问题,多措并举,探索形成了审查严格、程序规范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一是高度重视,把好“制度建设关”。平邑县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高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关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的要求,制定出台了《平邑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科学界定了审查范围,明确了审查标准,规范了审查流程,为全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了遵循。 二是严格要求,把好“送审关”。平邑县切实加强各镇街、各部门与县政府法制局的沟通协调,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通过理顺审查事项的送审、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运转流程倒逼各镇街、各部门把好“送审关”,确保凡是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的,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是严格审查,把好“法律关”。县政府政府法制局坚持以认真负责、客观审慎的态度提出审查意见。在审查中切实做到“三看”:一看制定主体是否合法。主要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有无权限、是否超越权限、是否滥用职权;二看法定程序是否依法履行。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法定时限和正当的法律程序等;三看内容是否依法合规。主要审查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等。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