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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5-0715002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7/1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四举措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校车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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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校车运营工作,实现9月1日开学前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校车全覆盖,沂南县强化四项措施,打造家长放心、学生受益、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该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沂南县校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职责要求,在该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树立“一盘旗”的思想,密切配合、主动协调、及时沟通,尽心尽责组织、指导、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分阶段推进校车运营服务。分阶段完成沂南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线路规划、站点设置和校车标牌发放工作,确保9月1日全县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校车运营推进工作全覆盖,9月30日前建立规范有序、权责分明的校车运营管理机制,全面完成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校车推动工作。 三是加强对现有校车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对运行线路进行优化,对站点进行规范设置,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时监控校车运行状况、运行轨迹和车内驾乘人员情况,确保所有校车全部在实时监控下安全运行。 四是加大督查、调度和通报力度。对职能部门和校车公司工作推进情况,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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