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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0448-02_gzdt_/2015-0429004 | 发布机构 | 费 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4/2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物价局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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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明节后,气温回暖,游客纷至沓来,费县旅游市场呈现一片繁荣景象。在“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之际,为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费县物价局结合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重点加强对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收费政策。发放提醒告诫函200余份,提醒全县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公交公司和出租车公司客运价格必须执行该局审批的收费价格标准,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价。 二是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各旅游景区将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及停车场、游乐设施收费价格等,要按规定式样予以公示,并在标识牌右下方标注“12358”价格监督电话。督促景区农家乐及旅游商店商品要实行明码标价,强化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让广大游客明明白白消费。 三是加强旅游市场价格巡查。严格巡查各旅游景区、客运公司、景区商店和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凡是在节日假期敢顶风而上违反物价政策的,要从速从快坚决查处。 四是明确要求,分工细化,各司其职。本次活动以明码标价科、检查一科、二科巡查为主。举报中心要确保“12358”电话畅通,及时高效的受理游客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等,有需要查除或取缔的要及时移交检查科室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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