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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7542-02_gzdt_/2013-0619001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06/1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苍山县严把三关做好幼儿园收费规范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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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山县以三个关键点为切入点,以全面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为主线,贯穿于全县94个民办幼儿园和23个公办幼儿园的收费备案及收费年审工作,达到了强化学前教育收费监管的目的。 收费标准与办园等级相符。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省实验、示范园 ,市级一类、二类、三类园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的不同等级的收费标准,达不到三类园标准的,严格执行苍山县市级三类以下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幼儿园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园等级审核,做到质价(费)相符。 收费项目与公示项目一致。严把收费公示关,《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经审核后,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性质、办园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做到收费阳光化、群众知情化;采取提醒、告诫等办法,引导规范幼儿园规避对收费公示表以外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隐蔽性收费以及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的行为,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实现监管关口前置。 收费票据与收费定价形式统一。公办幼儿园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服务性收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床上用品费等代收代管费一律不得与保教费统一收取,做到收费管理透明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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