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228977-02_gzdt_/2015-0206001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5/02/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全面取缔小型环境违法企业 |
|
|
|
为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兰山区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对全区范围内的小型环境违法企业(作坊)进行拉网排查。对发现的小型环境违法企业(作坊),环保、公安、工商、国土、供电等部门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标准彻底清理取缔。 清理取缔范围包括废旧塑料清洗、专业餐饮用具清洗、废旧电瓶拆解及加工、小型化工、电镀、造纸、制革等环境违法企业(作坊)。这些企业(作坊)生产设备简陋、生产工艺落后、能源消耗浪费大,不具备污染防治措施,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和破坏。取缔活动限期为10天,各镇街、工业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村、逐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清理不彻底的,将依法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清理完毕后将开展定期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