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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3219-02_gzdt_/2014-1028004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措并举强化药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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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药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给公众带来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用药安全,沂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措并举,强化药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由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负责应对全县药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各乡镇监管所根据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协助监管,明确了工作责任。 二是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药械不良事件实行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依靠科学技术,加强日常监督、监测和评价防范药械群体不良事件发生,实施科学监管。 三是预防为主,分级响应。建立了预警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相结合。根据药械不良事件危害程度的影响范围,将其分为四个等级,并实施分级响应。发生一、二级药械不良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发生不同等级药械不良事件,即启动相应级别的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保证一旦出现药械不良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治、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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