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004462675-02_gzdt_/2018-0410002 | 发布机构 | 沂水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4/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水县组织开展河道“清肠”行动 |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总河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涉河道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治,提高河道管理保护水平,保护河道生态环境。近日,沂水县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河道“清肠”行动的实施方案》,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违法排污、清理违法行为等为重点的河道“清肠”行动全面启动。 据悉,本次行动共分摸底排查、制定计划、整治行动、检查总结4个阶段,时限为1个月。各乡镇(街道)为河道“清肠”行动责任主体、实施主体。由镇级总河长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各村社、各部门全面实施。各级河长是所负责河流、河段河道“清肠”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组织协调等职责,针对重点领域、主要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在河道、河面、河底、河岸重点开展河道“清肠”行动,彻底清查、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并形成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河道健康生命,达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