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852681291/lnx/2018-0000019 | 发布机构 | 莒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5/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莒南县: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
|
|
|
莒南县采取多种措施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手续办理流程,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鲁发[2017]21号)、《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二条意见》(临发[2017]13号)文件要求,积极确保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行业准入、手续办理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公平竞争,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莒南县富民强县步伐。 二是畅通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坚持“非禁即入,一视同仁”的原则,落实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实现公平竞争,积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动作用,以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政务服务标准化、“整链条”机制、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等为重点,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能,为全县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做出积极贡献。 三是精简审批事项,优化手续办理流程。健全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机制,筹备建立投资建设项目联审联办工作区,筹建综合受理窗口,明确每个环节办理时限、非要件压后提供、容缺审批等要求,再造审批流程,精简优化前置事项;开展市县两级“多图联审”试点工作,探讨建立数字化“多图联审”工作手册和服务指南、一次性申报材料目录等,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能;针对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实施核准范围最小化,凡是在《政府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目录》以外,企业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以及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实行备案制,彻底取消环评、土地、规划、节能等前置手续,实现先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核准类项目,彻底取消环评、节能等前置手续,只保留土地、规划等必要手续,极大的压缩了企业办理手续时间,助力企业尽快投产增效。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