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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jgw/2018-0000001 | 发布机构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9/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高新区召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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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高新区召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会,传达《高新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方案》、《高新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安排部署下步清产核资相关工作。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杨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统一聘请第三方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逐村审计,各镇街是推动这项工作的主体,党(工)委书记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作进度,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各镇街要做好政策引导和业务工作的具体指导,既督促清产核资的工作进度,更要提高清产核资的工作质量,不能让这项工作走了过场。要结合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会议强调,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程序严格,各部门单位和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力的推进措施,对照时间节点赶进度,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圆满完成,为高新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改革动力和制度支持。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62个村正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数3万余人。16个村已完成成员界定的二榜公示,6个村已完成成员界定的三榜公示。下一步,高新区将按照省、市要求以及工作推进方案,11月底前完成各村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并录入山东省清产核资平台系统,12月底完成区级清产核资任务汇总上报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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