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csx/2018-0000028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09/12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五个结合”做好扶贫领域问题常态化整改工作 |
|
|
|
一是与政策理论学习相结合。为切实提高扶贫干部政策理论水平,确保国家精准扶贫在执行时不走样、不跑偏,对扶贫领域易发多发突出问题以《扶贫领域问题清单》的形式在会上印发,要求每个扶贫干部认真学习。为确保学会、弄懂、做实,由县扶贫办各业务组对清单内容进行逐条解读、逐段领读,并对301名扶贫干部进行现场测试。 二是与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纠偏工作相结合。详细解读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纠偏工作的标准、程序,逐户核实纠偏工作,对重点户进行重点研判,对各项重点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在确保自查自纠扎实推进的同时,为10月份开展的交叉互查、贫困人口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工作打牢基础。 三是与各级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针对各级反馈问题,梳理整改台账,查找整改效果不明显、整改结果不到位等问题,对照整改标准,逐个落实销号,实现反馈问题“清零”。特别是对照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清单,举一反三自查问题,确保9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是与完善档案建设相结合。结合建立脱贫路径台账、《脱贫档案》等工作,制定每周重点自查内容,实现问题自查与工作推动的相互促进。对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是否回退为享受政策”问题,不再作为互查内容,如再被检查出有脱贫不享受政策人员“应回退为享受政策”的,顶格问责自查方;在自查互查中发现的新问题、新表现形式,及时反馈到县扶贫办。县扶贫办结合上级规定,明确整改标准,即时更新问题清单台账、滚动交办核查。 五是与“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相结合。将完善扶贫工作制度贯穿整改活动始终,确保脱贫攻坚风清气正。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工作问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对因作风问题导致扶贫领域出现的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等腐败现象,坚决从严从重顶格处理处罚,绝不姑息。今年以来,扶贫领域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通报批评5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2人。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