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lzq/2018-0000033 | 发布机构 | 罗庄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11/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罗庄区围绕四个“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
|
|
近年来,罗庄区不断强化举措,以需求为导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做法如下: (一)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一是充分运用抗诉手段监督纠正错误裁判。坚持把抗诉作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去年以来,先后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2件,建议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4件,改变原审判决9件,连续两年位居全市县区院抗诉案件之首。二是灵活运用再审检察建议监督纠正错误裁判。充分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相对于抗诉的比较优势和灵活性,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2017年以来,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裁定再审7件。在监督办理涉案数额大、时间久、影响广的临沂市华荣建筑有限公司与临沂市第三水泥厂福利分厂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纠纷案件中,及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为申请人罗庄区册山街道办事处挽回经济损失171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司法公正。三是积极纠正诉讼违法行为。适应新民事诉讼法规定,把调查诉讼违法行为作为强化监督的重要手段,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采取询问、查询、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和查阅案卷材料、鉴定关键材料等方式,依法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2017年以来,对审判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3件,法院全部采纳,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二)着力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是加大对涉及民生民利申诉案件的办理力度。坚持把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特别是涉及民生民利、数额较大、数量较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金融借款合同案件,做到优先办理、快速审查。2017年以来,共对涉及民生民利的37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依法提请抗诉、建议省检察院提请抗诉或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多措并举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依法纠错与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相结合、检察和解与检调对接相结合,切实化解社会矛盾。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予以监督纠正;对正确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公开听证、风险告知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对有和解可能的案件,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去年以来,共调解结案6件,涉案金额2200余万元。三是完善社会治理创新信息化平台。罗庄区检察院对2014年自主研发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强化跟进监督功能,并为区城市执法局、法制办等开设专用端口,让系统更有效地发挥监督制约作用,推动了全区社会治理法治化、信息化。系统现已收集行政执法信息700余条,远程浏览卷宗340件,办理案件80多件,督促制定完善规范性文件5件、堵塞漏洞10个,监督解决了畜禽养殖污染、非法盗采等诸多损害民生民利的问题。 (三)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严格落实诉前程序。把诉前程序作为提起公益诉讼的必经程序,充分发挥其在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主动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形。通过诉前程序督促整改环保、食药品安全、国土资源、国有资产领域不当行政行为30件次,有效减少了诱发行政执法缺位、失位、不规范的因素。二是依法全面搜集固定证据。准确把握案件核心,对于有重要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发出检察建议前就树立诉讼意识,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为后期顺利提起诉讼、保护社会公益奠定扎实的证据基础。三是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探索研发集抓取线索、风险预警、双重审查等功能为一体的“公益诉讼管理平台”,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目前,该平台已与人社、民政、国土等6个行政部门和4个检察室、2个街镇办事处成功对接,并采集了民政局优抚、街镇低保、孤儿和残疾人补助、困难儿童补助等数据。通过该系统,已筛查案件线索19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今年上半年,省院陈勇检察长对我们的工作经验作出转发全省的重要批示,并要求我们“继续积极探索,为做大公益诉讼,把好质量、效益关,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而努力”。 (四)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一是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与法院、公安、司法局会签《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规定》《关于加强执行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受理、立案、审查、案件讨论和提请抗诉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案件审结期限由上级规定的3个月缩短为1个月左右,提请抗诉采纳率达到95%以上,案件原审改变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岗位练兵活动,选派有犯罪侦查、控申工作经验的同志到民行部门充实力量。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帮助干警牢固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民行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