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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ycx/2018-0000023 | 发布机构 | 郯城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8/12/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郯城县做好冬季城区空气质量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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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排查影响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污染源。对城区周边工业集中区、建筑运输扬尘、城区供热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全面客观分析造成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的原因,确定重点污染源,有针对性地制定紧急应对措施。 二是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冬季严查期间,对于所有违法排污行为,一律实行高限处罚;对于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用)偷排污染物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提请县人民政府实行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城管局、环卫所、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合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建筑工地施工、运输车辆、道路施工、道路清扫等引起的扬尘污染及机动车尾气污染的进行集中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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