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ycx/2018-0000023 发布机构 郯城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8/12/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郯城县做好冬季城区空气质量监管
 郯城县做好冬季城区空气质量监管

一是全面排查影响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污染源。对城区周边工业集中区、建筑运输扬尘、城区供热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污染源档案。全面客观分析造成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的原因,确定重点污染源,有针对性地制定紧急应对措施。

二是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冬季严查期间,对于所有违法排污行为,一律实行高限处罚;对于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用)偷排污染物的、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提请县人民政府实行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关停。

三是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城管局、环卫所、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合作,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建筑工地施工、运输车辆、道路施工、道路清扫等引起的扬尘污染及机动车尾气污染的进行集中整治。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