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852681291/csx/2019-0000009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1/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多举措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
|
|
|
一是严格审核,狠抓换证管理。对烟花爆竹零售场所逐一现场检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经营许可证;对存在距离重要设施、旅游景点、人员聚集区较近等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零售户,坚决不予办理许可证。通过审核,全县最终确定烟花爆竹零售户677家。 二是分类管理,优化经营环境。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经营条件实行动态分级、分类管理,将完全符合零售单位条件且无非法储存等行为的零售户列为安全Ⅰ级,为“信得过”经营单位;将基本符合零售单位条件且无严重非法储存等行为的零售户列为安全Ⅱ级,为重点监控单位,确保安全经营;将存在严重非法储存等行为的零售户列为安全Ⅲ级,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效的取消其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 三是加强执法,抓实安全监管。与公安、交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行动,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市场及生产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出台有奖举报措施,鼓励群众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面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执法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排查人员750人次,排查村庄780个,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58箱,查获非法土制鞭炮成品4800响、半成品17000响以及硫磺、烟火药等原材料一宗,并对非法储存烟火爆竹的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