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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852681291/csx/2019-0000039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4/09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三个机制”推进县域河流污染专项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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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工作机制,确保全县21条河流和5座水库在三个层级均配设了“河长”,层层签订责任状,河道支流、沟渠池塘、涉水企业无遗漏,防控责任全覆盖,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排查整改机制。对全县12条主要河道入河排污口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81个直排口进行规范整治和有效封堵;还对主要河流涉及的废水排放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畜禽养殖场和其他环境隐患企业进行了重点排查,共排查隐患150余处,清理取缔“散乱污”企业106家。 三是构建长效监测机制。根据县城内12条主要河流流域现状,设置了58个乡镇河道监测点,建立了监测台账,落实“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整治措施;实施了生态补偿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处罚,生态补偿金由县财政直接从当月镇财政资金中扣缴。今年以来,12条主要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指标均达到地表水四类以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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