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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852681291/fx/2019-0000040 | 发布机构 | 费 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4/0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创新监督方式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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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有效的财政监督机制,保证专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费县对财政专项资金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对外监督和对内监督相结合,跟踪检查和各环节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一、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机制。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项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项目的资金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 二、建立财政专项资金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挪用、铺张浪费、出现工程质量等问题,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改变过去的事后财政监督方式,将监督的重心向事前、事中前移,创新检查方式,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明确各自监督职责,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 四、提升资金透明度。依托金财工程等软件监督系统,实现网上查账。扎实推进公示公开落实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精准度和监督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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