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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852681291/pyx/2019-000006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完成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补充医疗保障基金”建档发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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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的关怀救助力度,健全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每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都能安享晚年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临沂市组织部、财政局、医保局《关于为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设立“补充医疗保障基金”的通知》(临组发[2019]5号)工作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设立“补充医疗保障基金”。“补充医疗保障基金”从各级财政资金、党费中列支,按年度筹集、分层级管理。纳入保障范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后,剩余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障基金”承担。 在平邑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和平邑县医保局的协作配合下开展了“补充医疗保障基金”工作,经过初步摸底,现已为全县134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完成初步建档工作,并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完成了身份复核、资金筹集等工作。同时,协调定点医疗机构升级报销程序,实现“一站式、一窗口、一单制”结算,,切实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看病就医后顾之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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