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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852681291/csx/2019-0000071 | 发布机构 | 兰陵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07/1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陵县: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在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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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有关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于政府采购活动不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不仅降低了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也简化了采购投标流程,提高了“有效投标率”。投标企业不必再担心因保证金缴错或缴纳超时等失误而无法参与投标,大幅提高了招标成功率。 定向取消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加快推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将对守信企业激励、失信企业惩戒的导向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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