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确保辖区内药械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主体资格监管。该县严查经营主体资格,做到持证经营,扎实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变更、认证等预受理工作,共新开办7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注销2家药品零售企业、变更34家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许可事项。
二是严查违规经营行为。开展药师挂证和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违法行为,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共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检查零售连锁门店数量101家,零售单体药店数量114家,对8起销售劣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按GSP经营药品等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加强医疗器械检查。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等法规,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健全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管档案,实现产品可追溯。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10起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