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852681291/lsq/2019-0000123 | 发布机构 | 兰山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兰山区强化措施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
|
|
|
11月1日起,兰山区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相关属地单位、部门切实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控野外火源,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兰山区的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5月31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对兰山区森林防火工作作了要求部署。 要求各属地单位、相关部门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扛起森林防火责任,从现在起迅速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分析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切实落实好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 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明确属地责任,确保防火工作宁可跨前一步有重叠,不可后退一步有空隙。 要求各属地单位、相关部门及旅游景点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落实相应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全区126名护林员必须到岗到位,深入山间林缘,巡护全区1.1万亩山林;森林消防扑火队要进入临战状态,一有火情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打得响,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控制林区野外用火,遵循相关“禁令”,确需农业、林业生产性用火、工程用火的,应当依法取得批准手续,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依法进行相关处罚。 要求各属地单位、相关部门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严防空岗漏岗现象发生,一旦发现山林火灾,迅速组织力量进行科学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