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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ynx/2020-0000004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3/05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沂南县四个落实紧抓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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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积极行动,督促复工复产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稳定形势。 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紧盯危化品、非煤矿山、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危险源、重点灾害、高危作业等薄弱环节,通过明察暗访、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认真分析查找深层次原因,对症施策、强化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同时深入研究分析疫情防控对安全生产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落实驻厂员“双防”作用。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建立健全了驻厂员制度,从19个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实行一企一员,派驻到每个企业,具体负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既当好防疫检查员,又要当好安全监管员,积极与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作专班对复工企业进行验收,指导企业制定复产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好新员工安全培训,开展好日常巡查管控,确保企业在落实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安全复产生产。 落实安全培训宣传。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持续强化复工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效果。一是现场互动,答疑解惑,通过企业内部OA、视频会议、微信工作群等远程网络办公方式,对职工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交流,现场答疑;二是采取现场手指口述,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对职工的安全知识掌握程度进行复查,根据回答情况的进行奖罚,进而提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的积极性;三是研发上线了云课堂-企业复工第一课,督促企业组织员工开展网上学习,已在全县所有复工企业全面铺开。 落实专项督查。为进一步加强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监管,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成四个督查组,通过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以《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沂安发〔2020〕5号)贯彻落实情况、疫情防控期间网格化实名制工作开展情况、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及安全生产“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应急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为重点,对全县1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共抽查企业3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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