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1585729837/lsx/2020-0000076 | 发布机构 | 临沭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0/05/1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临沭环境提前部署防范汛期环境安全 |
|
|
|
为切实做好汛期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临沭县生态环境分局早发动、早部署、早落实,积极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抓好防汛工作,强化汛期环境监管。 落实责任措施,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科室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完善和落实防汛预案和应对措施,做到防治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积极与水利部门沟通,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严阵以待,多级联动,层层落实,认真落实汛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各项工作,确保防汛工作稳步推进。 加强水质监测保护。加大对大兴桥、新沭河、张疃河、苍源河等河流断面和凌山头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河流断面交界处及周边企业的监管,防止河流周边排污单位利用汛期水量大的有利时机,违法偷排、超标排放,实行水质一日一测,强化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制定处理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严防水污染事故发生。 突出重点监管,加大对有机肥业、露天采石场、危化品存储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力度,深入企业加强现场监管检查,及时排查出存在的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协助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互通联系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汛期环境安全责任。完善汛期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预警机制,健全防汛工作队伍和应急车辆管理,确保值班人员和“12369”环境信访热线通讯畅通,做到物资、车辆、人员配备到位,切实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
|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