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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585729837/pyx/2023-000000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3/03/17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运用“三好”措施助力电商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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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管好规范提升“责任田”。督促辖区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资格。通过线上排查和线下实地检查,全面落实网络经营者实名经营制,建立登记档案,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准、亮规则”工作。积极开展电商平台检查指导规范工作,圆满完成电商平台落实法定责任试点工作。2020年以来,先后规范网站信息及纠正轻微网络违规经营行为576起,其中,2023年规范网站信息及纠正轻微网络违规经营行为36起。 二是用好市场监管“工具箱”。坚持问题导向和线上线下同质同标,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网购维权诉求。今年以来,实地检查网络交易经营者120家,检查网络商品1362次,接受消费者各类咨询126起,办理网络购物纠纷投诉138起。 三是打好扶持发展“组合拳”。组织开展电商企业“大走访大调研”专题活动,积极宣传《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回应企业所需所求。设立质量强县和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电商事前规范指导,帮助电商线上铸品牌,叫响“红色沂蒙诚信经营”品牌。整合市场监管、商务、工信等部门资源,建成质检分级、品牌包装、仓储追溯等体系,实现地产农特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2022年以来,直播营销基础知识培训班12次,开展《电子商务法》进社区、进网店活动2次。2023年,约谈直播带货商家8家次,发放《平邑县电商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倡议书》80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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