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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70448-02_gzdt_/2013-1104003 | 发布机构 | 费 县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3/11/04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费县公安局开展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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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服务工作,加强电动车市场的管理和市民行车规范,保障全县群众财产安全, 为做好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工作,县公安局配备了打码机,民警通过登记车主的身份信息进行统一编号,通过打码机直接刻制到电动车的大架和电瓶两处,并录入信息系统进行有效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实名制,有利于公安机关在侦查破案、巡逻盘查中发现嫌疑车辆时,能够快速识别比对,准确确定车辆所有人,提升了认定犯罪、打击犯罪的能力。同时,破案后能够及时返还车主,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袁堂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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