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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324643-02_gzdt_/2014-0724012 发布机构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7/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每年多掏3000万元反哺被征地农民 60岁以上被征地农民月底将领到养老金
每年多掏3000万元反哺被征地农民 60岁以上被征地农民月底将领到养老金

对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9000余名6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来说,今后的生活增加了新的保障:从今年6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将和城镇企业职工一样,按月领取养老金。

近年来,随着开发区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扩大。经摸底测算,全区涉及被征地农民约有7万人。如何让这一特殊群体在失去土地后衣食无忧?从今年6月1日起,《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施行,在全市率先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与城乡居民实现“同城同待遇”。

根据《方案》,具有开发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在其户籍地按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临经开发〔2014〕30号)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衔接。被征地农民在土地被征收过程中除获取相应的各类土地征收安置补偿费用外,由政府拨付一定数额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用于补贴参加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被征地和剩余土地数量多少,养老金待遇也有区分。以开发区60岁老人为例,失地1亩,但人均耕地仍超过0.3亩的,可领基础养老金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0元,总计每人每月可享受160元养老金;失地1亩的,征地后耕地不足0.3亩(含0.3亩)的,开发区将为其发放基础养老金18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0元、区级补贴养老金140元,总计每人每月可享受400元养老金待遇,仅这一项,开发区每年要掏出3000余万元,发放标准为全市最高。《方案》还给被征地农民自主选择权,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也可选择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这下生活更有保障了,后顾之忧没了,心里就踏实了。”7月17日,在填写完养老保险申请暨审批表后,开发区朝阳街道东重沟村68岁村民李大爷一脸满足。得知待遇每年还会涨,老人更是乐不可支。

“这一惠民政策不仅大幅度提高了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待遇,也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王正中说。

此次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是对给予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理解和支持的广大失地农民的重要反哺措施。好事要办好,必须指导科学、推进有序、监管有力,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能够及时、足额地发到他们个人手里。

“以前村上有什么大事,几个村干部说了算,咱老百姓不知道。现在由全村老少一起参与的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被征地农民的范围和亩数。最后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驻村”第一书记“核实签字后,确定被征地农民名单。这样代表了俺们的根本利益,很公道。”李大爷口中称赞的“民主评议”,加上养老保险申请暨审批表“三级存档”、被征地农民名单“三轮公示”等严格规范的操作流程,层层筛出了令人信服的受益对象,减小了基层确定养老保险对象的难度和压力,干部得以清白,群众得以明白,减少了基层矛盾,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截至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结束,各村居社区陆续进入张榜公示阶段。首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有望在本月底领到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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