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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4452741-02_gzdt_/2014-1021008 | 发布机构 | 罗庄区 |
| 公开目录 | 区县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4/10/2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市地税局罗庄分局多项措施确保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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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将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入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对总局政策落实进了具体了指导。为抓好政策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有效促进我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分局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政策宣传。依托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大厅、税企QQ群等宣传平台,专题向社会公开小微企业扩围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组织系统内、外两方面培训。对外组织企业财务人员培训,面对面做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解释和业务辅导工作,让纳税人都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真正享受到此项政策带来的优惠;对内税务一线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申报表填报方法和金三系统操作流程,加强申报辅导,对30户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进行税额调整,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统计分析,掌握享受优惠政策的户数、占比、减免税额、存在问题,及同比增减情况,开展优惠政策的效应评估,对下步政策落实提供工作方向。 四是强化后续管理。对已认定的84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情况定期进行抽样检查,加强信息核对,做到认定信息、申报信息无误,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五是开展绩效管理。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纳入系统绩效管理,要求各管理单位及办税服务大厅必须指导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做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缴申报工作,及时兑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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