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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57542-02_gzdt_/2014-0806001 发布机构 兰陵县
公开目录 区县动态 发布日期 2014/08/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兰陵县食药监局开展豆芽专项整治行动
兰陵县食药监局开展豆芽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豆芽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群众吃上放心豆芽,自今年五月开始,兰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豆芽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营造氛围,提高安全意识。为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不良商家,确保公众吃到安全、放心的豆芽菜,县食药监局联合县公安局现场督查指导,加大对豆芽菜质量安全的监督力度,促使一些棘手问题得以解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豆芽菜食品安全法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相关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进行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调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县城两个市场、15家加工经营户进行了检查和调查,将其生产经营量、购买人群、销往地等信息备案,以便监管。同时,明确将豆芽菜纳入县食药部门的监管范围,使豆芽菜生产处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之下。通过调查摸底,查明了豆芽菜市场存在的问题,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三是加强抽检,确保豆芽质量。选择豆芽菜日均销售量较大的豆芽菜经营户抽检,所抽检的豆芽菜样品将进行4-氯苯氧乙酸钠(无根剂)、6-苄基腺嘌呤(AB粉)、阿莫西林、诺氟沙星、头孢氨苄、赤霉素、咪鲜胺等对人体有害的七项指标的检测。 抽检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我局将按职能依《食品安全法》对监管对象从严查处,同时将留案材料抄送县公安局以追根溯源。目前,已进行豆芽菜专项抽检两个批次,抽检品种4个,样品21个。

四是对症下药,确保吃得放心。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发现有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一律取缔,并禁止其在我县范围内从事豆芽菜加工。增强打击违法犯罪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提高行业进入门槛,依法取缔地下黑作坊,加大对伪劣豆芽产品和不合格豆芽产品的查处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及时查处,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确保让我县居民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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