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各位听众、观众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
2024年10月24日,我局上线接听热线电话6个,需我局调查落实的6个,目前已调查处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1、群众反映,沂南县孙祖镇往西,颗粒厂大烟囱排的烟都刮到村里,气味难闻问题。接到群众反映后,执法人员立即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了解到其反映的颗粒厂位于东铁峪村西,在生产时外排白色、呈酸性气味的废气。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排查发现,相关颗粒厂实际为沂南县富鑫饲料原料加工厂,从事玉米副产品加工,位于孙祖镇连顶村东400米、西铁峪村北500米、东铁峪村西600米,负责人为王某某,环评、验收和排污许可手续齐全,生产工艺为玉米淀粉渣添加玉米糖浆搅拌后进行烘干。企业烘干过程产生的酸性气味废气经旋风除尘+水膜除尘+光氧催化处理后排放;因物料含有一定水分,烘干过程中产生大量水汽,所以外排废气呈白色。近期因市场订单减少,企业为降低用电成本,按照峰谷电价政策,自2024年8月中旬开始,生产时间调整为18时至次日7时。执法人员10月24日、10月30日夜间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企业均正常生产,废弃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区无明显异味。经梳理,今年以来沂南县分局曾接到1次反映该企业异味问题的信访投诉,调查期间走访了周边村庄9名群众,均表示对其生活无影响;8月9日,沂南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烘干废气及厂界臭气进行了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下一步,沂南分局将会同孙祖镇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2、群众反映,罗庄区褚墩镇西卜庄村罗开红洗砂厂污染严重,扬尘污染严重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罗庄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洗砂厂为罗开宏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罗庄区褚墩镇西卜庄村,主要从事机制砂生产与销售。该公司年产100万吨机制砂项目与2020年11月5日取得环评批复(临罗环审〔2020〕148号),2022年6月22日完成自主验收。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外购料石-原料接收-上料运输-一级破碎-一级筛分-二级破碎-一次洗砂池-二级筛分-水轮洗砂-脱水-成品,主要扬尘为破碎与筛分工艺产生。经与举报人联系,其主要反映该公司1号生产车间北侧扬尘和夜间噪音问题。经查,该公司1号车间北门因车辆进出时密闭效果不佳,导致部分扬尘外漏;夜间厂区空车行使、过磅产生噪音;罗庄分局立即要求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和噪音污染。目前,该公司已在1号生产车间北门加装垂帘隔档扬尘,在厂区地磅东北侧加装隔音措施。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3、群众反映,郯城县红花镇附近有家电焊铺,没有办理环评手续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郯城县分局现场调查,该电焊铺位于郯城县红花镇政府驻地府后路,业主为张某亮,利用自家1间(大约20平方米)沿街店铺,购进不锈钢或铁质方管,经过裁切、氩弧焊焊接工序,为周边村民加工门窗,无喷漆工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金属制品业(33),仅分割、焊接、组装的,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因此,张某亮电焊铺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经沟通,业主张某亮承诺作业时避开休息时间,防止噪声对周边的群众生活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已将该电焊铺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的相关政策文件复印给举报人,并将办理查处情况一并反馈,举报人表示理解。
4、群众反映,郯城县马头镇幸福河里有外排污水现象,污染水源,河流附近有化工厂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郯城县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幸福河实为“马头东干渠刘楼段”,该河段全长约3.6公里,渠首位于马头镇沂河大桥东1.5公里处滨河路南侧,水体来自沂河。现场检查发现,渠首段水质较好;因县水利局实施灌区改造,自2023年8月起,上游五孔闸落闸,对马头东干渠刘楼段进行护坡作业,预计2025年6月完工,在落闸期间,五孔闸后段暂无沂河来水;渠内原有水流经马头镇驻地建设街、繁荣街、南园街等区域时,有生活污水汇入,马头镇驻地振兴桥断面及下游刘楼村断面处水体水质感官较差,部分水体呈乳白偏黄色;流经区域无工业废水汇入。经分析判断,该渠段水体恶化的原因为城镇生活污水未纳入管网直排汇入导致。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郯城县分局已分别向郯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马头镇人民政府发函,对城镇生活污水未纳入管网直排干渠的问题进行反馈。在灌区改造期间,五孔闸会根据上游沂河水量和上级部门要求,不定期进行提闸放水,用于农田灌溉;11月5日五孔闸提闸放水后,执法人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干渠内水体感官明显变好,经提取水样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5、群众反映,郯城县高峰头镇附近有家养殖场,污染地下水源问题。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会同郯城分局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养殖场为郯城县靖超家庭农场,业主为郭某,位于高峰头镇小麦城村西北960米,建有16座鸡舍,年出栏肉鸡260万只。2018年10月18日取得环评批复(郯环发〔2018〕41号),2023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现场检查发现,该农场产生的粪便暂存于鸡舍内,每天清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不在场内贮存;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鸡舍清洗废水,配套建设250t/d污水处理站1座。废水经管道排入调节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存于两座黑膜池(容积均约为3700m3),用于周边农田灌溉,灌溉覆盖面积约500亩,不外排。现场检查时该农场存栏40万只肉鸡,黑膜池池体无破损,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经梳理,郯城县分局今年已接到该问题的投诉举报,于2024年7月19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农场及农场周边地下水进行取样检测,色(度)、嗅和味、高锰酸盐指数、总大肠菌群等指标的检测结果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表1中Ⅲ类限值要求。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
6、群众反映,河东区太平镇光沂庄村经常有厂子往河里排放污水,上游有咸菜厂和屠宰场问题。经河东分局现场调查,太平街道光沂庄村周边区域共有3家涉水企业,环评、验收、排污许可手续齐全,废水排放方式均为间歇性排水。其中山东铭香宇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烤肠加工销售,临沂市作庆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酱菜生产加工,2家企业生产废水经共用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经鸭蛋沟汇入汤河;临沂市兴和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和销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鸭蛋沟汇入汤河,企业废水总排口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局联网。现场检查时,山东铭香宇食品有限公司和临沂市作庆食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现场未排水;临沂市兴和食品有限公司因市场行情原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调阅今年以来在线数据,各项指标均符合排放要求。经对鸭蛋沟上游区域排查,鸭蛋沟内水体水质感官较差,沟渠沿岸有生活污水汇入。河东分局要求3家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废水收集处理落实达标排放;同时指导太平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加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源头管控和有效收集,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污染水体。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举报人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