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环境保护 >> 工作动态 >> 正文
临沂市环保公安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为严厉打击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多发势头,近日,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为期1个月的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格检查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深入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安全和监管隐患,整治、停产一批严重违法的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一是突出行动重点。主要涉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冶炼、医药制造、农药制造、电池制造、造纸、金属表面处理、涉重金属、焦化、建陶、涉废酸、涉废碱、纺织印染、机械制造、车辆制造等重点行业,并将2014年以来环保部、省环保厅及市环保局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并纳入。重点检查产废单位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既有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密切衔接配合。环保部门为公安部门侦办案件提供充分的环保技术支持。公安部门加强对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将发现的涉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及时通报环保部门。进一步发挥环保公安部门在打击环境犯罪领域联动执法的优势,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实、查深、查透,确保对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快查、快罚、快判,确保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处罚依法、合规、到位,保持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是严格处罚整改。环保部门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在自由裁量范围内高限处罚,对环境风险突出的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深挖彻查,依法追究危险废物产生、倒卖、运输、倾倒、非法利用处置等各链条的实际操作者、牟利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