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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12 月5日10 时,受外来污染气团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恶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Ⅲ级应急响应。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全面落实应急响应措施,我市焦化、建陶、化肥、页岩砖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油、轮胎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在实施逐月轮流错峰停产的基础上,污染负荷削减30%以上。城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城区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开挖、建筑拆除等室外作业。

应急响应期间,全市共停产企业123 家,限产企业237家,停工工地63 个,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67 人次,检查企业313 家,巡查施工工地130 个,出动机扫车97 辆,洒水车527 车次,清扫路面4319.34 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