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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400-10_fczfbz/2012-0720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2/07/2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二〇一二年第一批廉租住房初审的公告
二〇一二年第一批廉租住房初审的公告

根据《临沂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临政办发【2008】47号)、《临沂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临房发【2008】49号)文件规定,我局对261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现将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及初审合格对象公告如下: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或人均收入低于13500元的无房家庭;

(三)未享受过拆迁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四)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为便于社会监督,本公告同时在临沂日报、房产政务网(www.lyfd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如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请在2012年8月3日前向我局安康居住工程科举报,举报电话:8219625 8208191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2012年第一批廉租住房公示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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