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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调整临沂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时间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582-10_C/2017-0206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7-02-06 发布日期 2016-12-31
生效日期 2017-02-0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调整临沂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时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临港经济区管委会,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临沂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我市于12月30日16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2月31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经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最新会商,天气形势发生变化,空气扩散条件转差,决定将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启动时间调整为12月31日10时。

请各县区(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严格按照《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期间,每日下午3点之前将应急响应情况上报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聂丽曼 7206161

协同办公系统: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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