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标题 | 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
索引号 | 852681291/zfgjj/2018-000001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6-26 | 发布日期 | 2018-06-26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586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市辖区1730元,九县1550元。 二、执行时间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缴存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6月26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