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标题 关于山东朱家林乡镇发展有限公司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索引号 1431551610/sbj/2019-000015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临人社字〔2018〕217号
成文日期 2019-10-31 发布日期 2018-11-01
生效日期 2019-10-31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山东朱家林乡镇发展有限公司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


山东朱家林乡镇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山东朱家林乡镇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收悉。经研究,该方案符合《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11〕第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1号)规定要求,望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社局社保处征缴科)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