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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印发《临沂市“双全双百”工程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1561852976/xzspj/2021-000012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临政管办发〔2021〕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
生效日期 | 2021-11-25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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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大数据局、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税务局: 现将《临沂市“双全双百”工程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大数据局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双全双百”工程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服务便利度、满意度,根据《临沂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1〕37号)和《临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双全双百”工程集成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临政管办字〔202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社会保险登记(包含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社会保险记录查询打印(包含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和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社会保障事项进行梳理整合,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办事效率,实现个人相关业务办理一条龙服务,为在我市参保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及公积金的市民,提供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努力构建便民利企的营商环境。 二、事项范畴 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包含以下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及时更新调整内容: 1.社会保险登记(包含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3.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 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5.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 6.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 7.社会保险记录查询打印(包含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迁移证明打印和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8.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 9.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10.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临沂站)和爱山东APP临沂分厅建设的“双全双百”服务专区集成办理,实现线上“一网通办”。 线下办理: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双全双百”社会保障事项服务窗口,实行线下“一窗综合受理”。服务窗口受理材料后,根据业务实际将数据传递至相应业务部门,由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办理。在综合窗口进行结果反馈。 四、职责分工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全市“双全双百”工作的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为责任单位,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改革相关事项,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及时调度改革任务推进情况;牵头做好基于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网办系统的建设工作,做好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各业务相关单位精简申请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 (二)市大数据局: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协调省、市、县三级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为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网办系统数据互通、接口对接做好技术支撑;协助做好政务服务网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网办系统向市人社局、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延伸工作,确保系统运行环境稳定可靠。 (三)市人社局:指导全市灵活就业职工及居民进行参保登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续、社会保险记录查询打印等业务,设立社会保障“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按要求核查相关信息,及时上传社会保障各类材料至网办系统。 (四)市医保局:指导全市医保部门对网办系统推送的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保险缴费证明打印等业务。 (五)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指导全市税务部门对网办系统推送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办理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工作。 (六)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导全市公积金分支机构对网办系统推送信息进行核实,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开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等业务。 (七)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筹负责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相关业务,其他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涉及本单位业务办理所需的人员、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一次办好”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城延伸的重要内容,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动态调整。各级相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听取群众对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意见,根据流程优化和办事需求,及时扩展充实事项清单,并配套完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注重宣传推广。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一件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对社会保障“一件事”的知晓度、参与度,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指导。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加强督促调度,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制度,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特别是对流程优化、集成办理、规范编制、平台建设、各环节单位人员设施设备配备、数据共享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充分运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价。相关工作落实服务评价情况将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年度评估、评价范围。
附件:1.临沂市社会保障“一件事”主题服务申请表 2.临沂市社会保障“一件事”工作手册 3.临沂市社会保障“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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