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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转发鲁发改法规〔2021〕836号文件的通知 |
索引号 | 1431857656/fgw/2021-000029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临发改法规〔2021〕31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1-24 |
生效日期 | 2021-12-02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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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落实。同时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1、市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项日常工作。 2、市直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专项工作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联系人。请按照附件2要求,填好表格后,于11月30日前发市发改委法规科协同邮箱。 二、认真做好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 1、加强与省级牵头部门的请示沟通。及时掌握省级相关工作进展,加大试点争取力度,提高指标体系权重。 2、加强对县区的指导支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工作经验。 附件:1.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 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市直部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联系表 (此页无正文)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临沂市统计局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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