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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环保管家服务模式试权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440153424/hbj/2021-000017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临环发〔2021〕38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17 | 发布日期 | 2021-11-17 |
生效日期 | 2021-11-17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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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发〔2021〕38号
各分局: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21〕38号9号)要求,为积极培育环保产业,提升环境服务水平,结合前期省试点申报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环保管家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环保管家服务模式试点,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探索一站武、定制化的环保服务;创新机制,促进专业技术服务和监管机制的有机结合;根据不同需求,探索服务模式的具体实施路径。 二、试点内容 环保管家服务是根据园区、企事业单位的需求,提供环保问题 三、试点实施 试点实施主体应依据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试点相关工作,做好过程管理,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试点周期原则上为期1年,试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四、经验总结及推广 试点工作结束后,试点实施主体通过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试点工作总结。对实施效果好、具有示范效应的试点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将开展示范并授牌,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供需对接、品牌建设、绿色金融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开展环保管家服务试点的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科室和人员,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作为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举措。 附件: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十点项目清单(第一批)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环保管家服务模式试点项目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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